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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一次。”

    “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二次。”

    “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三次。”

    “成交!”

    程蕙琴咬着牙,照着她的屁股就不轻不重打了一下。何炳翀倒是笑得前仰后合,一直说她是个“妇”。霍眉有点理解不了这场面,何况摩根小小年纪,怎么就成“妇”了?后来又听摩根说何炳翀是个“妇”,才意识到是“fool”,因不是母语而弱化了攻击意味的笨蛋的意思。

    一场拍卖会下来,什么藏品都没入老太太的眼。何炳翀原说过几天还有一场,老太太却表示摩根送给自己的瓶子就很好,不需要了。莫名其妙掷出去的五万三千两百零一,也就玩笑似地过去了。

    第99章 华商总会晚上吃完饭,他们又去皇……

    晚上吃完饭,他们又去皇后戏院听戏。唱的是粤剧,粤语都难得听懂,拖长了调子唱出来的粤剧就更听不懂了,整场下来,对霍眉是一场听力考试。直到辨出“昭君见玉鞍,泪尽啼红血;今日汉家人,明朝胡地妾”这一句时,才觉出点意味来。一出《昭君出塞》,唱到十二点,回家后快要一点。

    她从公用盥洗室出来上床,何炳翀也正好洗完澡,看着她坐在床上、往腿上涂抹身体乳,忽然道:“能不能把袜子穿上?”

    霍眉在他面前从来是穿袜子的,只是待会儿需要往脚上擦药,暂时没穿而已。她从柜中找出袜子,把猪蹄一样畸形的脚套住。何炳翀又补充说:“寒从脚下起,我怕你着凉。”

    她“嗯”了一声,“你明天上班吗?”

    “不上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不叫你,你睡个懒觉。”

    何炳翀睡着了,她就开始沉思这个问题:不像内地男人,对于小脚只是“喜欢”或是“不喜欢”,香港男人就没见过几双小脚,几乎是觉得恶心。

    某次去乔太太家打牌时,她在席间看到一个人,穿的是皮鞋,脚背却很严重地拱起,像是缠过的。她递了一条仙女烟过去,对方就给她展示:小脚也是可以穿皮鞋的,往前面垫个棉花袋就好了。

    回家后,她让宝鸾找针线缝了个棉花包,嫌宝鸾手脚慢,自己抢过来做了。又找程蕙琴借了双皮鞋,穿进去一试,居然真能走动。又加上母亲对她缠足十分上心,把脚背都勒平了,穿上皮鞋,完全就是一副天足。只是像筷子戳在碗里,到处乱划。她断定是棉花太软的缘故,又用花椒、沙子等材质试,最后找到了最合适的材质——干菊花。能把脚卡住的同时,还不会闷汗。

    林杰陪着她买到了第一双皮鞋,方头,深棕色硬皮,带一点跟。霍眉穿上后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,兴高采烈道:“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好看是好看,只怕走不稳路。”

    “习惯了就好了。”霍眉宣布说,“我以后就穿皮鞋了。”

    她对皮鞋的喜爱瞬间超过了对裙子、手提包、首饰的喜爱,其他饰物只是给她本来就美的地方锦上添花,皮鞋却能为她的畸形之处雪中送炭。短短一周内,她就买了十几双款式各异的鞋子;何炳翀知道她花钱多,却一味纵容着。

    寒假的最后几天,他要出席一场宴会,没有带程蕙琴,却

    带上了霍眉。程蕙琴对此是毫无怨言的,摩根就快要回学校了,她宁愿在家里待着。正好那条钴蓝色的吊带长裙也从干洗店送回来了,霍眉在裙子外面套一件黑色水貂裘,脚下穿亮黑色的尖头鞋;头发重新烫过了,卷的夸张,浓黑的乌云似的簇着雪团般的脸。

    宴会是在游轮上开的,舷梯打开,何炳翀递过来一条胳膊,搀着她上楼梯。

    船舱内灯火通明,地上铺着极厚的法兰绒地毯,十几个圆桌错落其间,服务生走来走去,已经上了点心和茶水。墙壁上凸起的浮雕木板上,一条金龙盘踞,何炳翀指着介绍:“香港华商总会的标志。”

    霍眉点头,“曹厚存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知道曹厚存啊?”何炳翀乐道,“走,我们去找曹厚存。”

    宴席还没开,大家都三三两两站在甲板上吹风。何炳翀挽着她一路走,就一路有人来打招呼,何先生好啊,何二太太好,维多利亚港两边的广告灯牌都亮起来了,海鸥扑棱棱地从头顶飞过。

    如果巴青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灰蒙蒙的青,那香港就是蓝。内地的江湖河流总是蟹壳灰,天空在上午是白的,黄昏是红的,很萧疏惨淡的配色,由冷硬的矿石磨成粉调制出来。但维多利亚港的海水是蓝的,快入夜时的天空也是蓝的,纯正、饱满、浓郁,是一副油亮油亮的西洋画。

    天与海之间,她的裙子蓝的最华贵,谁都要注视她。

    霍眉这人就特别忘本,她已经忘了刚从长江上来到此地的心情;现在自认为身价不凡,与维多利亚港的格调正好相配。站在此间,她的心中膨满快乐。

    天热时大家都穿绸缎旗袍,看不出差距;到了冬天,贫穷是无处遁形的。最上等的太太穿水貂,稍微逊色一点的穿羊绒、麂皮,再次的穿兔毛。而路过海边时,那些晨起撒网的渔民连棉花都没得穿。在四川时她总觉得冷,三四层破烂布料把身子裹成个膀胀的球,寒气仍往里钻。

    怪不得人家说穷,要说“贫寒”。

    逛了一圈,没找到曹厚存,先下去吃饭。上的都是些传统粤菜,豉汁蒸石斑鱼、鲍汁扣辽参、蚝油生菜等等,以海鲜为主,佐以各种腊味。腊味又不是霍眉在家做的那种腊味,鸡鸭鹅的脂肪融在肉里,咬一口能把人腻死。海鲜,虽知道是好东西,她也吃不惯,怀念辣椒的时候才算是想起了自己的本。又专心致志地帮何炳翀剥虾。

    同桌人起哄道:“何二太太对何先生真好!”

    何炳翀很不以为意地笑笑,这人不像席玉麟,轻轻一逗,又紧张又不知所措又容易生气,他好像是从小就被人捧着,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。然而别人看到的都是表象,事实上,他个人既没有出众的能力,在家也说不上话——他大概也知道。所以内核又不太稳,很有点孩子气。

    霍眉一边剥虾,一边分析这个人,越发觉得自己走的路线很对。他必然会对她着迷的。

    等到大家都吃不下时,只是一边喝酒一边聊天,她便道:“我们还没见到曹先生呢。”

    何炳翀就拉着她离席了,嘀咕道:“你就那么感兴趣?”

    “他主持的宴会,他怎么一直不出现?”

    “他难道要发表什么演讲吗?霍眉呀,我教给你,这种场合就是互相拉关系的。你若无事,蹭完吃喝就走;你若有事,自己去找人活动”男人一喝酒,就开始好为人师了,何炳翀几乎是用一种宠溺的语气教育她,“你大了,可不是读书时候,什么都有老师、家长给你安排!机会都是自己争取来的。喏,那个就是,曹主席——”

    他站住脚步。一个秃顶的胖子身边,站着西装笔挺的何炳堃,还端着酒杯。

    曹厚存很友好地一点头,“令行,你好。”

    何炳堃说:“穿高跟鞋,你还站得稳吗?”竟直接对弟媳说话。估摸着何炳翀要发作,霍眉连忙说:“谢谢二伯关心。有令行扶着,我可以穿这双鞋子走动。”

    曹厚存没听明白怎么一回事儿,但早知道这对兄弟关系不好,打了个圆场。又说起通海少爷回国的事,特意强调确实交过几个女朋友,但不是真心的,他跟洋妞只是玩玩,准备找个中国妻子安定下来过日子。霍眉猜到他刚才在跟何炳堃说什么了。果然,何炳堃摇着酒杯道:“但是我的大女儿还在读书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不急,若大事订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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