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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捡男人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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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我替宁宁省了百两。”刘长君语气低低的。

    孙归宁:“可不是嘛,还有三十大板,那板子那么厚,听说可以塞钱打点下,这样行刑完看着皮肉青紫吓人,实则没伤筋动骨,养一养就好了,要是不塞钱,那要屁股开花皮开肉绽。”

    自从他知道单户以后,就做了很多功课。

    “你大哥苛待你吗?”刘长君问。

    孙归宁愣了下,反应过来刘长君知道他怕挨板子,却依旧分家,里面肯定有缘故——宁愿挨板子也要分家,那岂不是有比板子更痛苦的事。左右等人,闲着也是闲着,于是把家里秀才循环这事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那个爹很迂腐顽固守旧,脾气还大,家里什么好的都先紧着他,一点小事就要训我们,孩子们高声哭一嗓子都不行,嫌吵,不事生产又不干家务,说是读书,时不时赴宴访友听听吹捧,给外人好脸色,待人谦逊有礼,对家里人不管不问,我娘任劳任怨累病死了。”孙归宁对此怨气比鬼大,吐槽起来话很多。

    “至于我大哥,可能年轻,臭毛病占老头一半,还有读书人的清高,也爱面子,我怼他两句,他要脸,分家也痛快。”

    “我嫂子人蛮好的,性格粗中带细,过日子一把好手,在家里时她任劳任怨,分家后,知道我和妹子年纪小,天气好时还过来帮我拆洗被子。”

    人嘛,各有各的性格,孙归宁自己都一身毛病,嫂子也不跟他过日子,嫂子顺大哥就顺着吧。

    “我名声差,街坊邻里说我瞎娇气,在城里干的活才哪到哪……”

    孙归宁到不在意,只是说到这儿,他袖筒里的手拿出来了,去找他的手,两人手握着,而后刘长君的手翻开他的手,轻轻摸他的掌心,有点点痒,孙归宁却没动,由着刘长君摸他掌心的茧,没来由的心跳加快了。

    他在爱惜他。他感觉到了。

    他没看到刘长君神色,低头看着两人的手。

    刘长君的手很大,比他大一圈多,手指修长,指骨分明,很有性-张力的手。

    他画画时,色色漫画不一定要真刀真枪做,有很多边缘-性-行为,手就是很好的选择,他画攻的手就跟刘长君的手很像,那种漂亮又要带着几分‘粗糙’,手要大的能握住受两只手腕,交叠在一起——

    咳咳。

    他脑子想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这个人自私自利,不想为着别人的荣誉前途,苦哈哈的一直做个不停,我没什么大志向。”孙归宁说到这儿,盯着男人的手指看了会,改口说:“也不是,我想做个漫画家,这里的春宫图——”

    男人的手听到‘春宫图’突然停下来了。

    孙归宁像是恶作剧得逞,嘿嘿笑了起来,他才去看刘长君。刘长君也看他。两人目光在空气中对上。

    “等你身体好了,如果还想和我结婚,那时你就知道了。”孙归宁说。

    男人,再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!

    刘长君:“宁宁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悔婚。”

    刘长君握住了孙归宁的手,大手包着小手。

    管他快不快,是不是见色起意,那……那定了。孙归宁想。他也不变了。

    孙大毛扛着一把铁铲来时,真看到了树下石头上的孙归宁,远远喊了声:“宁哥儿。”心里不住想:只是一个大早上,宁哥儿还真有夫婿了?

    孙归宁三言两语说完,孙大毛点头,在他家再住一晚没啥,“那你男人跟你住一起?你那屋我媳妇儿还没来及收拾。”

    “我俩就住一起,省事。”不然,还得腾屋子,麻烦。

    孙大毛:“宁哥儿你啥时候成的婚?”

    “之后十天半个月挑个黄道吉日吧。”

    孙大毛乍一听哦哦两声,总觉得哪里不对怪怪的,孙归宁又说:“铁铲给我,我去把马埋了,你在这儿等等我。”

    “马?”

    “死了。”孙归宁看了眼孙大毛,时下风调雨顺庄稼人吃饭混个温饱是行的,但是说顿顿吃肉不现实,而死掉的马也是肉,但他肯定不想别人吃那匹马。

    老许说,那马是好马,忠心耿耿的,跑的力竭,临死前还不敢闭眼睛要给主人唤个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不管是不是刘长君的马,那马不该落进人肚子里,当成了肉。

    孙大毛有时候憨憨的,但这会明白过来,说:“你力气小,马多大一个,你来挖坑挖到天黑都不行,我来吧,咱们再缺荤腥,你男人的马,你要埋就埋。”

    “我跟你换着挖,早点挖完埋好了,还要指望你背他回村。”孙归宁说。

    刘长君听着二人对话,目光却一直看孙归宁,眼底温热,宁宁说自己自私自利,实则不然。

    “我也想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那走吧,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也不放心。”孙归宁说。现在刘长君可是他男朋友!

    三人说干就干,孙大毛背人,孙归宁扛着铁铲,走了会到了地方,开始挖坑埋马,孙大毛边挖边说:“这马好高大,跟城里常见的马还不一样,一看就是好马,贵吧。”他问一旁坐着的刘长君。

    刘长君虽是不记得,但点头。

    “可惜了。”孙大毛真心话,这马腿长要是活着,拉货驮人,进城里去跑的肯定快。

    废了一通功夫,埋好了马,孙归宁脸都是花的,饥肠辘辘,日头已经偏西,回去路上,是闷头走路,无人说话,赶在天黑前到了村里。孙家早早烧好了热水,做了饭菜,见三人回来,也没问缘故,说先洗,洗完了吃饭,吃饱了再说。

    刘长君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孙归宁一边急,一边擦脸,喊:“别平放他,他后脑勺有伤。”

    “孙伯,把他放我那屋就行。”

    其实他那儿也不是一间正经屋,是孙家人的存粮地儿,放了一张简易床,他一年往孙家跑个三五次,自然没必要占一间房,但他又是个没结婚的哥儿,孙家男女老少没有一个哥儿,最初说让孙归宁跟大姑娘睡一屋,孙归宁当然不肯。

    管他这个世界哥儿小子姑娘,他就是男的啊。

    后来就有了简易房,昨天刚住,被褥都还在,被褥也是孙归宁花钱置办的。

    “脱了衣裳吧,宁哥儿爱干净。”婶子说。

    孙归宁端着一碗稀饭来了,吹着碗里,凉了些许,喝了两大口解了饿,说:“对对对,婶子麻烦你了,脱外衣就行。”

    刘长君衣裳都看不出什么颜色,乍一看是深色褐色的,像是泥泞水里过过一遍又干了一样,脏的不行,也亏人脸没脏,现在外面披衣扒掉,里面衣服漏出来,玄色的隐约能看出光泽,有暗纹刺绣,随之腰带挂着玉佩,只剩一半,碎掉了,残骸一头挂着。

    “宁哥儿,有东西掉了。”孙伯捡起来递过去。

    孙归宁放下碗,接过一看,是个小荷包,空了一半,只有个底儿,有些重量,倒手心一看——

    一掌心,十来颗金豆子。

    他都懵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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